魏家祥:修改陆路交通法令 旅游巴士司机需有职业驾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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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吉隆坡18日讯)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透露,交通部将在来临的国会下议院会议提呈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,修改范围包括规定所有旅游观光巴士司机必须拥有有效的职业驾照(Lesen Vokasional)。

魏家祥今日发文告指出,这是为了让有关司机获得最新和全面的交通知识,保护司机和消费者利益。

他也说,其他修改事项,包括将职业驾照的摩哆骑士(包括包裹电召外送服务)最低持照年龄,从21岁降低至18岁,让民众多一个收入来源选项。

“这是政府继2020年后,再次提呈修改陆路交通法令,上一次修法主要管制危险驾驶的道路使用者,和严惩受酒精和毒品影响的驾驶人士,反观这次修法则着重于车辆拥有权和车辆执照方面。”

车辆拥有权方面,魏家祥说,交通部也将修法修改车辆拥有权临时转让程序,将法令规定的“原车主”(pemilik asal kenderaan)改为“二手车买卖公司” (Used Car Dealer)。

他说,现有的陆路交通法令第13条文阐明,车辆转让属永久性质。

“但在行政层面上,车辆转让程序从2011年起也以临时方式执行。”

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改事项

1.修改车辆拥有权临时转让程序,将法令规定的“原车主”改为“二手车买卖公司” 。

2.赋权陆路交通局使用便携式高速动态秤重仪器(HS-WIM),以检测在道路行驶车辆的重量和相关资料。

3.将摩哆骑士(包括包裹电召外送服务)职业驾照最低持照年龄,从21岁降低至18岁。

4.规定所有旅游和观光巴士司机必须持有职业驾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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